“10.8”案紫涵湖项目资产包拍卖公告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第十六届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受株洲市财政事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28日在株洲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公开拍卖“10.8”案紫涵湖项目资产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 起拍价 (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10.8”案紫涵湖项目资产包 | 65472.01 | 2000 | 10 | 100 |
1、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5月31日;
2、“10.8”案紫涵湖项目资产包包括:股权评估值15622.20万元+应付属于司法追缴范围涉案单位和个人债权44643.81万元+农商行贷款5206万元,详见湖南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第073、074号资产报告书。
二、拍卖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10:00
三、拍卖信息公示期:2024年5月30日至6月27日
四、展示时间、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增价式网络拍卖
网拍平台: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111.22.74.39:9091/portal/index
拍卖演示地点:株洲拍卖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大厅
六、竞买登记:
1、竞买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商誉良好,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逃漏税行为、重大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重大被诉案件。
(4)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买保证金:
向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7时。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竞买人负责。
3、履约保证金:
向株洲拍卖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7时。
拍卖款及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罚没资产缴款共管账户):
户名:株洲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8221 0309 0000 24761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
备注:参加拍卖会的意向竞买人必须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拍卖,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拍卖。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满足报名资质条件、获取并了解《竞买须知》、《特别声明》等相关拍卖文件后参与拍卖!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7时,意向竞买人请及时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陆交易系统对拟竞价的标的提交申请,并在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相应标的的竞价。竞买人参拍前,请仔细阅读《湖南省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
七、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61号
2、拍卖咨询:13007454562肖女士(微信同号)
3、监督电话:0731-28681220
八、特别提示:
1、标的物权益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后的实现的损益全部由买受人享有和承担。
3、如果竞买人、买受人有恶意竞争行为、成交后不能履约的行为,委托方申请将其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委托方组织的任何招拍挂项目。
4、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
株洲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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