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益国土告字[201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2011]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简介
地块 编号 | 界址、 空间 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要点 | 使用 年限 | 土地 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 价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参考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 付款 方式 |
[2011]05号 | 迎宾路南侧,街坊路北侧 | 约29247.22m2(约43.87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主要使用性质:商业用地,可兼容使用性质:居住。 | 商业居住比按1:3控制,建筑密度≤25%,容积率≤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层数≤30层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拆迁已完成,完成部分场地平整 | 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两个月内由益阳高新区负责按三通一平交地 | 1500 | 6590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具体由拍卖师视现场情况确定 | 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拍卖竞买须知。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申请人在本公告之前有过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1、与出让方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无正当理由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
2、与出让方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没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
3、缴纳了保证金,取得了竞买权事项,无正当原因有两次以上不参加报价的。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1、法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自然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联合竞买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的有关证明;
凡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4日下午5时前的工作时间内(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4日下午4时前),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 益阳市财政局朝阳分局国有土地出让竞价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农业发展银行益阳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034 3099 9001 0000 0264 382
五、标的咨询、展示、踏勘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可安排现在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考察。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7月6日10:08分
拍卖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发改委三楼)
七、报名地址、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1: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37-4166129 4112086 张女士 0737-4166209 曾女士
报名地点2: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机关服务中心三楼
湖南金烨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731-82689109 13975801588 姜先生
八、本次拍卖相关的事项如有变更,均发布变更公告。拍卖有关事项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或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ygtzy.gov.cn)。
湖南金烨拍卖有限公司
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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