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的通知湘拍协[2007]30号文件
2007-10-23
有关拍卖企业和拍卖师:
据关于拍卖师管理的有关规定,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有效期已满一年的拍卖师应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范围
2007年下半年应参加年检的拍卖师包括:
第三期(030291-030563) 第六期(0601110-0601674)
第八期(0801972-0802294) 第十期(1002616-1002966)
第十二期(1200001-1200471第十四期(1400001-1400289)
第十六期(1600001-1600488第十七期(1700001-1700950)
第十八期(1800001-1800988)
由于今年中拍协未有安排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上述9期拍卖师年检可暂时在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下正常进行。
二、年检材料
按照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的规定,今年我省拍卖师还是采用书面年检方式。请上述9期拍卖师应按照《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程序》(中拍协字[2005]第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在2007年11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拍协进行初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
3、提交拍卖案例分析文章一篇;
4、年检费10元。
其中第3、12期拍卖师已执业五年期满,应换发新证并进行年检,除提交上述年检材料外,还应缴2寸免冠近照2张及新证书工本费10元。
省拍协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2院四办公楼101室。
电话/传真:0731-2212852。
联系人:陈小桥 何国标。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07年10月23日
阅读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