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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料拍卖公告受委托,我公司举行砂石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炎陵县中村瑶族乡康乐村李家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局工程建设项目中剩余砂石料,约1万吨,起拍价:人民币16.48元/吨(含税)。 备注:成交后,按实际过磅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为本次拍卖的总价款。 二、拍卖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增价式网络竞价 网拍平台: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szjy.zzzyjy.cn:29091/portal/index 三、展示时间、地点: 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四、参与方式: 意向竞买人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株洲拍卖有限公司分别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登记报名是获得竞买资格的前提条件。有意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并持相关证件办理。 五、竞买条件和拍卖文件获取方式: (一)竞买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1)须为在炎陵县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行业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土石方加工、建筑用石加工行业资质证明; (2)确保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 3、意向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1)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征信问题; (2)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官司问题; (3)近3年内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1)承诺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遵守法律法规: (1)在开发及加工土石方过程中严格遵守炎陵县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确保所有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保护国家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3)买受人应自行负责与当地村组、相关政府部门及居民的协调工作,并承担因砂石开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纠纷处理费用。如因开采作业引发法律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并确保及时妥善处理,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6、凡参与委托人、拍卖人项目中有拖欠款项、相互串通及其他违约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拍卖; 7、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二)竞买保证金: 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时。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竞买人负责;竞买保证金退款咨询电话:0731-28681387。 (三)履约保证金: 向株洲拍卖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缴款截止时间2025年8 月22日17时;缴款账户:户名-株洲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株洲电力支行,账号-4300 1502 3620 5000 0520,备注:砂石保证金。 (四)拍卖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买须知》、《特别声明》等相关拍卖文件,获取拍卖文件请联系株洲拍卖有限公司,意向竞买人须签署承诺书等文件。因竞买人、买受人未实地查看标的或未审阅拍卖文件而引起风险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负。 拍卖文件获取联系电话:13007454562肖女士(微信同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7时 六、联系方式: 1、拍卖公司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61号 2、咨询电话:15974377801颜先生 3、监督电话:0731-26220018 七、特别提示: 1、若竞买人、买受人有恶意竞争行为、成交后不能履约的行为,委托方申请将其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委托方组织的任何招拍挂项目。 2、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2025年8月22日17时前,到拍卖公司获取《竞买须知》、《特别声明》等相关拍卖文件,详细阅读了解本次拍卖会关于“竞买注意事项”、“拍卖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款、佣金、公共资源费等)交付、“拍卖成交文件签署”等重要注意事项,把成本费用核算好,理性竞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则视为竞买人完全同意并接受拍卖所有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未实地查看标的、不了解标的情况、未查阅上述拍卖资料、不了解标的现状等理由悔拍,否则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拍卖,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拍卖。 4、本次拍卖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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