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拍协〔2015〕1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指示,有效推进我省拍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识,规范拍卖市场秩序,在二O一O年和二0一二年评选两批“诚信经营示范拍卖企业”的基础上,经省拍协三届十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拍卖行业开展第三批“诚信经营示范拍卖企业”的评选活动。
一、 评选总体思路
1.基于诚信经营示范拍卖企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在进行
本次评选活动后,全省“诚信经营示范拍卖企业”的数量将保持在100家左右,从2016年起实行定期审核,缺额评选方式。
2、为维护“诚信示范企业”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定期对已评选的“拍卖诚信示范企业”进行考核,优胜劣汰。每两年由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协助省商务厅主管部门对已评选企业进行考核,形成严格的退出机制。如果有企业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经营的情况,也可及时进行处理,予以摘牌。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以朱云龙会长为组长、监事长丁少华、副会长兼创优争先部主任刘力和陈小桥秘书长为副组长的湖南省拍卖行业诚信经营示范拍卖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在省拍协秘书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刘力副会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秘书长陈小桥和副秘书长何国标任副主任,全力以赴,搞好各项创建及评选工作。
2.专家评审组:成立由省商务厅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以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湖南省十佳拍卖师”等组成的专家评审组。
三、参选基本条件:
1、组建3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前批准组建的企业具有参评资格。
2、自2010年以来有两年被评为“湖南省先进拍卖企业”。
3、自2013年以来参加过社会捐助或举办过慈善拍卖会。
四、评选标准:
制定《湖南省拍卖行业评选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计分标
准》及《湖南省拍卖行业评选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申报表》(附后)。
五、工作程序:
1、于2015年12月15日前进行申报;
2、我会对所有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2015年12月25日左右由专家评审组结合初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将评选结果通报申请企业所在州市商务局征得其反馈意见后,确定评选合格的企业名单;
4、结合本次省商务厅对全省拍卖企业进行清查的审查结果,我会将对前两批已评选的“诚信经营拍卖示范企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后合格的企业名单与本次评选的企业名单一并上报湖南省商务厅,统一在湖南商务公众信息网和湖南拍协网上公示十日后,由协会授予国家商务部统一规格的“湖南省诚
信经营拍卖企业”牌匾。
省拍卖行业诚信示范拍卖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联系人:陈小桥,电话0731-82212852,手机13875802052;何国标,电话0731-82212852,13808452378。信件材料邮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印刷厂205室,省拍协秘书处,邮编410011。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5年11月19日
附:湖南省拍卖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申报表和计分标准
湖南省拍卖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申报表
主要内容 | 具体项目 | 企业实况 |
一、严格遵纪守法 | 1.企业2013年以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
|
二、坚持诚实守信 | 2.拍卖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
3.履行合同,兑现承诺。2013年以来是否发生严重业务纠纷而败诉 |
|
三、健全规章制度 | 4.是否制定了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 |
|
5.是否制定了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 |
|
6.是否制定了完备的客户管理制度 |
|
7.是否制定了完备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 |
|
8.是否建立了现代企业领导体制及监督机制 |
|
9.从2013年以来是否按时向全国拍卖信息网填报企业统计资料报表 |
|
四、履行社会责任 | 10.企业员工是否办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
|
11.是否拖欠员工(含聘兼职)工资 |
|
12.2013年以来参加社会捐助多少万元 |
|
13. 2013年以来举办慈善拍卖多少场 |
|
五、履行会员义务 | 14.2013年以来是否交纳省拍协会费 |
|
15.2013年以来是否派员参加省拍协会员代表会 |
|
16.企业2013年以来是否积极派员参加省拍协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 |
|
六、拍卖业绩显著 | 17.2013年以来是否连续评为《湖南省先进拍卖企业》 |
|
七、基本条件具备 | 18.从2013年以来保持拍卖师多少人 |
|
19.从2013年以来拍卖从业人员多少人 |
|
20.企业固定(租用或自有)办公用房多少㎡ |
|
申报企业意见 |
| 省拍协评 审意见 |
|
备 注 | (1)《企业实况》栏,由申报企业填写。有的写“是”或“否”;有的写具体数字。(2)必须是组建3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前批准组建的企业才能申报参评。(3)申报材料的起止时间: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4)申报表后需附有关收据、发票等凭证。第二项“坚持诚实守信”中须提供“工商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银行信誉证书(资信证明)”“税收先进单位”等荣誉证书也附上来。(5)此表于2015年12月15日前寄送省拍协秘书处。 |
|
|
|
|
|
|
|
湖南省拍卖行业评选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计分标准
主要项目 | 具体内容 | 计分 |
一、严格遵纪守法 | 1.拍卖企业2013年以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 10 |
二、坚持诚实守信 | 2.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拍卖,程序合法,无违规行为 | 5 |
3.履行合同,兑现承诺。2013年以来没有发生严重业务纠纷而败诉 | 5 |
三、健全规章制度 | 4.制定了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 | 2 |
5.制定了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 | 2 |
6.制定了完备的客户管理制度 | 2 |
7.制定了完备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 | 2 |
8.建立了现代企业领导体制及监督机制 | 2 |
9.2013年以来按时向全国拍卖信息网填报企业统计报表 | 5 |
四、履行社会责任 | 10.企业员工办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 5 |
11.没有拖欠员工工资(含聘兼职) | 5 |
12.2013年以来参加社会捐助1万元(每增加1万元增加2分) | 5 |
13.2013年以来举办过1场慈善拍卖会(每增加1场增加2分) | 5 |
五、履行会员义务 | 14.2013年以来(含2013年)全部交纳省拍协会会费 | 5 |
15.2013年以来派员参加省拍协会员代表会 | 5 |
16.企业在2013年以来积极派员参加省拍协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 | 5 |
六、拍卖业绩 | 17.2013至2015年3年平均举办拍卖会4场(每平均增加1场增加1分)。 | 5 |
18.2013年至2015年3年平均拍卖成交额1500万元(每平均增加500万元增加1分)。 | 5 |
19.2013年至2015年3年平均佣金收入40万元(每平均增加10万元增加1分)。 | 5 |
20.2013年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湖南省先进拍卖企业》 | 8 |
七、基本条件具备 | 21.从2013年以来年保持拍卖师1人,(每增加1人增加2分) | 2 |
22.从2013年以来拍卖从业人员3人,(每增加1人增加1分) | 3 |
23.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2013年以来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复印件) | 2 |
备注 | (1) 表中所列23项具体内容及其计分数(共计100分)是评选诚信企 业的基本分数,以累计评分为准。(2)第13或第14项为必备条件,有其中一小项即可。(3)评选中要核实各项目的凭证,如没有凭证或证据不足,或弄虚作假,取消该项的分数。第二项“坚持诚实守信”中须提供“工商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银行信誉证书(资信证明)”“税收先进单位”等荣誉证书一并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