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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湘拍协2011年16号文件)时间:2011-04-19 我会现收取团体会费标准是2006年二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常务理单位每年3000元,理事单位2500元,其他会员单位1500元。随着协会工作范围扩展与物价上涨因素造成的工作成本费用增加,致使协会开支增大,现会费收入难以维持协会正常运转。经省拍协2011年4月8日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以绝对多数票通过此决定,从2011年起,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6000元,副监事长、常务理事单位4000元,理事监事单位3000元,其他会员单位2000元。请各会员单位按照章程与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开户行:长沙市工行中山路支行韭菜园分理处;账号:1901002309014422311;单位: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请在付款时注明单位,以便开具发票。联系人:陈小桥、何国标。电话/传真:0731-82212852。特此通知。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1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