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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拍协2009年17号文件的通知(湘拍协09年10号文件时间:2008-05-07 全省拍卖企业: 现将中拍协[2009]17号文件《关于对国家公务员获得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予以注销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拍协17号文件精神,将贵单位的国家公务员获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如实填写在中拍协17号文件的附件《公务员获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登记表》中,并与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一起,于6月15日前寄送省拍协秘书处,以便由省拍卖协会汇总于6月30日前报中拍协。请各单位务必如实填报。如果没有填报,仍坚持国家公务员以拍卖师执业资格从事拍卖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单位及其当事人自负。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