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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拍协37号文件及做好 2008年拍卖师年检的通知时间:2008-11-13 关于转发中拍协37号文件及做好 2008年拍卖师年检的通知 全省各拍卖企业、各拍卖师: 现将中拍协(2008)37号文件《关于2008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为了贯彻落实中拍协37号文件,认真做好我省拍卖师执业资格的初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卖师要按时申报年检资料。各拍卖师要认真如实填写中拍协制定的《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中拍协37号文件中的附件1)和《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企业签署同意意见后,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送或寄到省拍协秘书处。 (二)拍卖师要如实填报2008年继续教育情况。要按照中拍协制定的《——年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如实填报继续教育时间、形式、天数或完成数量、以及折算学时,并将参加有关继续教育活动的证据复印件随申报资料寄送省拍协秘书处。参加中拍协召开的有关研讨会、专业委员会年会、专业论文等是折算学时的,参加者可提供能证明参会了的通知或名册、缴费发票等复印件;参加中拍协网上学习培训与省拍协主办的继续教育活动的可不提供证据,省拍协将在网上和省拍协保存的继续教育资料中核查。 (三)拍卖师要将注册费10元交省拍协,由省拍协转交中拍协。 (四)拍卖师在12月31日报送年检资料前,一定要将所在注册企业的第三季度的经营统计资料在中拍网上填报,并在2009年1月5日之前,将2008年第四季度的经营统计报表在中拍网上填报。 (五)请拍卖师报送年检资料时,将本企业还没有交纳2008年省拍卖行业协会会费的,将会费一并带来。 (六)省拍协将对各拍卖师报送的年检资料认真核对与汇总,签署初审意见,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中拍协。
附:中拍协[2008]37号文件。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08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