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一批交通违法车辆报废处置拍卖公告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时,在沅江市天成酒店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为沅江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一批交通违法车辆报废处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以现状为准,并按现状整体拍卖。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台) | 评估价值 (单位:万元) | 备 注 |
1 | 摩托车 | 1741 | 34,8 | 根据现场勘察: 1.无车牌且有识别标志的1176台,三无车辆164台、二轮摩托车被烧毁2台、有车牌的316台、无车牌有车架号的41台、三无车辆73台。 2.因火灾原因,报废烧毁车辆178台:其中二轮摩托车被烧毁2台,三轮摩托车被烧毁14台,小车被烧毁162台。车辆烧毁严重,玻璃、座椅全部烧没,只剩下空车架,因废钢铁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为2203元,摩托车的重量范围在100-250KG,小车的重量范围在1.2-2吨,根据重量和现场综合考虑,按照报废价格减半评估烧毁车辆。 |
2 | 三轮车 | 263 | 15,36 | |
3 | 小车 | 430 | 82,3 | |
4 | 湘交扣车辆 | 139 | 4,26 | |
合计 | 2573 | 136,72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报废车辆拆解资质)的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然后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委托方及受委托方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受让方须在自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解、装运以及处置工作,(含垃圾处理清运,达到其创文创卫要求),并负责承担所有费用。拍卖标的物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及所有纠纷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五、标的展示地点及时间:标的展示地点为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展示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看样方式:请提前进行电话预约(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有意竞买者,请到现场查看拍卖标的或到本公司索取相关资料,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24年9月3日下午15时报名截止日前交纳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不收现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沅江支行
账 号:4305 0167 7308 0000 0215
报名地址:沅江市科技路与鑫海路交汇处亚鹏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 8673 4567 王先生
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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