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文昌社区101门面转让挂网信息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
文昌社区101门面转让挂网信息
项目名称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文昌社区101门面转让 | ||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国有企业产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益阳市资阳区汽车路办事处文昌阁社区101门面 | |||
基本 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约(㎡) | 185.16 | 套内建筑面积(㎡) | 185.16 | |
土地使用面积(㎡) | 71.12 | 使用期限 | |||
权利性质 | 划拨/公共设施用地/办公 | 房产类型 | 商住 | ||
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数 | 1 | ||
房屋户型 | 自行了解 | 房屋朝向 | 自行了解 | ||
房屋 现状 | 租赁情况 | 现状 | 装修情况 | 自行了解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无 | 所有权人 |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自行了解 | ||||
权证号码 | 房产证编号:益房权证资阳字第713019688号 土地权证编号:益国用(2014)第000182号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他情况 | 1.该建筑,楼栋整体外观较旧、砖混结构;建成于1980年,历史年度已将1层全部改造作为冷库门面使用,2-5层为居民住宅。该楼栋那建筑物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力,承重构件及非承重墙基本完好,结构构件坚固,外墙面刷涂料,装饰装修维护保养一般,保温隔热防火钢门,水电设施齐备,能满足正常商业经营的需要。 2.房产双证均为楼栋总证,未按户分割。 3.2004年4月,原益阳电业局变电管理所将该房产一层建筑租赁给资阳区益阳戴联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戴联冷库)经营,2018年4月终止租赁不再续签,但因其近些年营商环境及原租户设备问题,至经未搬离。 4.益阳戴联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戴联冷库)的资产及附属设施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值为1819848元整 。中标人中标后,除需支付标的物成交价款外,还需按其资产及附属设施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支付该笔款项。 5.标的物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为准。 5.1.房产证编号:益房权证资阳字第713019688号 5.2.土地权证编号:益国用(2014)第000182号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466467.00元 | |||
评估基础日 | 2023年7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兴天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子标的信息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661698290K 联络方式:郭先生 13873730279 | |||
标的概况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标的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委托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交易网站上公开发布标的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该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文昌社区101门面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该标的的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国网益阳供电公司关于闲置房产处置的请示的意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特 别 告 知 | 1.拍卖佣金收取: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金额的4%向买受人收取。 2.交易服务费收取: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本次交易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 3.转让标的以意向竞买人所视标的现状及委托人交付的实物为准。如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责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对公示内容之外的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承担未完全披露的瑕疵担保责任。 5.拍卖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如实际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由买受人另行支付,其他税费按政策各自承担。 |
交易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标的 交割 | 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费用后,转让方在三个月内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产给受让方,三个月内办理不动产权转让手续。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到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拍卖成交款与拍卖佣金: 账户名称: 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沅江支行 账 号:4305 0167 7308 0000 0215 2.机器设备款: 账户名称: 资阳区戴联商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益阳资阳支行营业室 账 号:1912 0230 0920 0181 344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4.违约责任:受让方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按现状交付。 2.房屋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为准。 3.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网络竞拍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4.标的成交后,由我单位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的相关手续;拍卖标的物在办理交付、过户、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办证等手续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办证交易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涉及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各自承担。 5.成交后标的交付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委托方承担,买受人如需重新开户,其开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划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委托方负责。 7.本项目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8.拍卖成交后办理移交的时间:拍卖成交后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按空房移交,三个月内由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权转让手续。 9.标的过户时间: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 10.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经济纠纷和由经济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资产所有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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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 竞价 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 展示 | 展示时间:2023-11-15至2023年11月29日按系统提示。 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方式:郭先生 138 7373 0279 戴先生138 0737 1956 拍卖公司:湖南亚鹏拍卖有限公司 联络方式:王女士 186 9270 7639 ※报名期间,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
竞 买 报 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15至2023年11月29日。 | |||
报名手续 | 1.保证金: 25万元。截止时间2023-11-29 ,按系统提示缴纳。 2.报名手续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https://zccz.ejy365.com/user/zcczloginpage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否则保证金无效。) 3.注意事项 (1)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3)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1-29,按系统提示缴纳。 2、意向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款,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 3、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次日起3日内不与拍卖人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的,不缴纳成交价款则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未成交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 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1-15 09:00:00-2023-11-29 ,按系统提示。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委托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此次交易服务费2000元由委托方支付。 |
详见:https://www.ejy365.com/info/ejy1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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