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及拍卖师:
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是对拍卖师执业状况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的要求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中拍协〔2011〕54号)的规定,现将2012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第1期至第22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拍卖师。
二、年检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拍卖师申报材料
2012年2月20日前,拍卖师向各省(区、市)拍协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2012年度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可在中拍网www.caa123.org.cn下载)并附相关材料,并由所注册执业的拍卖企业出具执业意见并加盖公章;
拍卖师在拟组建的拍卖企业参加年检时,年检申请表由拟组建的拍卖企业负责人签字;
2.《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3.年检费10元/人。
在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注册执业的拍卖师,将年检材料直接邮寄至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二)省(区、市)拍协初审
1.初审内容及要求: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在执业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3)是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初审后,地方拍协应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于2012年3月1日前向中拍协报送下列材料:
(1)书面的《拍卖师执业资格初审合格登记表》(附件2);
(2)书面的《建议暂停、注销、吊销执业资格拍卖师名单》(附件3);
(3)按执业证书管理号排序的《2012年度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
(4)按执业证书管理号排序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5)《拍卖师执业资格初审合格登记表》、《建议暂停n注销、吊销执业资格拍卖师名单》的电子文档发至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工作邮箱(auctionner@caa123.org.cn)。
(三)中拍协复核
中拍协对年检材料复核,于2012年3月31日前发布年检合格的拍卖师名单,并将2012年度《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发至各地方拍协。
对未通过年检的拍卖师将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拍卖师领取年检结果
通过年检的拍卖师到所在地方拍协领取2012年度《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未通过年检的拍卖师针对年检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处理决定做好后续事宜。
三、注意事项
(一)选择网络继续教育的拍卖师,请务必于2012年1月31日前,在中拍网(www.caa123.org.cn)上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拍卖师可选择参加2011年12月26日-29日在上海举办“开展网络拍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研讨班(折算2011年继续教育40个学时)进行集中面授。
(二)2011年度期间拍卖企业更名的,请附工商行政部门的更名批件复印件。
(三)2012年2月15日至3月31日年检期间,暂停办理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手续。
(四)在中拍网完成网络继续教育的拍卖师,在2012年1月1日后,登陆中拍网拍卖师继续教育课堂,在操作通道栏目下载“学习记录”。
四、咨询电话
对拍卖师年检有疑问,请联系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联系人:刘 曦 何仕玖
电 话:010—68391818
传 真:010—6839185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1号楼1818室
邮 编:100834 电子信箱:auctionner@caa123.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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