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拍卖行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8-08-26
全省拍卖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委联合发出的商秩序〔2010〕265号文件和湖南省商务厅湘商秩序〔2010〕25号文件精神,我会决定在全省拍卖行业开展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深入认识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学习商务部等15部委联合发的265号文件和商务厅发的25号文件,联系本行业本企业的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员工诚信意识,积极投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省拍协将利用《湖南拍协网站》、《湖南拍卖通讯》两个宣传阵地,发表诚信宣传文章,报导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诚信兴商气氛。同时,还要积极向省市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提供宣传资料。各企业也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员工与社会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三)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拍卖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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