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省2008年先进拍卖企业优秀拍卖师的决定(湘拍协18号文件)
2008-08-25
各会员单位:
省拍协二届九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在全省拍卖行业开展2008年度“湖南省先进拍卖企业和优秀拍卖师”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条件公布。请各单位与拍卖师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造业绩,力争今年12月评比时达到评选要求。
一、先进拍卖企业的条件
1、企业成立执业两年以上,即于2006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以《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为准的拍卖企业。
2、企业有3名以上获《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含国家注册拍卖师)、1名以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3、本年度拍卖场次5次以上或拍卖项目15项以上,拍卖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年佣金收入100万元以上。
4、按时按量向国家缴纳税金。
5、积极开展赈灾募捐与慈善义拍活动。
6、积极参加省拍卖行业协会有关会议与有关活动。已缴纳本年度省拍卖行业协会会费。如2005年以来有欠交年度会费的,已全部补交。
7、按时在中拍网填报本年度各季度企业经营报表。
8、本年度无违法行为。
二、优秀拍卖师的条件
1、执业两年以上,即于2006年12月31日前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已执业。
2、已按时年检注册和完成拍卖师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3、本年度主持拍卖场次5次以上或拍卖项目15项以上,拍卖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
4、所在企业按时交纳省拍卖行业协会年度会费。
5、所在企业按时按季在中拍网填报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6、本年度无违规违法行为。
三、申报事宜
省拍协秘书处拟于今年11月印发《湖南省2008年度先进拍卖企业申报表》和《湖南省2008年度优秀拍卖师申报表》。各申报单位要按申报表要求申报。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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