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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拍协有关领导及“一处五部”的职责时间:2011-05-25 各位常务理事、会员单位: 省拍协三届二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拍协顾问及“一处五处”的职责》。接着省拍协秘书处又根据省拍协章程的有关规定,草拟了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的职责,并经其“三长”审定。现印发你们,请按职责范围对口联系办理有关工作。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1年5月24日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会长职责 (一)主持省拍卖行业协会全面工作,团结领导班子共同奋斗为行业谋发展。 (二)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会议,审议决定省拍协举办的重大活动。 (三)代表省拍卖行业协会参加省人大省政府及社会各界举行的重 大活动,签署省拍协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制定省拍协届期工作规划,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五)做好协会法定代表人工作,一支笔签署财务收支单据,加强协会财务管理。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监事长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召开与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重要工作。 (二)列席省拍协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和理事会议,提出省拍协工作的意见建议,支持协会领导成员和职能机构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协会工作任务。 (三)组织监事会监督省拍协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与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监督省拍协会费收支和财务工作。 (四)对协会领导成员和会员单位出现的投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召开监事会研究决定,进行查证落实,向会长会议提出处罚意见。 (五)每年就监事会工作向会员代表大会作报告。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秘书长全面工作,带领秘书处工作人员圆满完成秘书处职责任务。 (二)协调各职能机构共同落实协会工作任务。 (三)组织研究制定届期工作规则,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筹备省拍协重要会议会务,筹划落实省拍协各项重大活动。 (五)提出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向会长报告,共同决定实施。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顾问职责 (一) 列席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参加省拍协的重大活动。 (二) 提出有关省拍协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 起草省拍协的重要文件与材料。 (四) 在会长秘书长未住会作专职协会工作的情况下,协助会长处理协会某些日常紧急事务,协助秘书长监管秘书处工作。 (五)协助秘书处与宣传理论部编辑《湖南拍卖通讯》。
湖南省拍协秘书处职责
(一)起草收发协会文件,经办协会会务。 (二) 催办企业经营统计报表,整理分析行业经营情况。 (三)搞好拍卖师与报考拍卖师人员初审,接待来访与电话咨询。 (四)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做好会计与出纳工作。 (五)办好《湖南拍协网》《湖南拍卖通讯》与培训班日常管理,协同各部办理有关工作。
湖南省拍协宣传理论部职责 (一) 制定届期宣传理论工作规则,安排年度计划。 (二) 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宣传《拍卖法》,推介拍卖 业绩,提高社会拍卖意识,营造良好的拍卖氛围。 (三)抓住当时拍卖业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业务理论研讨,为突破制约拍卖业发展的瓶颈建言献策。 (四)当好新闻发言人,经常与新闻媒体沟通,适时发出新闻消息,树立拍卖业的良好形象。 (五)协同秘书处办好《湖南拍协网》与《湖南拍卖通讯》。
湖南省拍协业务法律部职责 (一) 组织拍卖业务法律知识学习,增加拍卖员工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开展业务法律咨询。咨询服务主 要按下列方式进行,1、电话答疑。2、信件回复。3、专题座谈。4、现场调研。5、以协会名义行文答复。有的凝难重大问题,帮助会员单位请求中拍协解决。 (三) 开展主持技巧比赛和案例分析等活动,提高拍卖师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 (四) 应会员单位要求,对其遇到的拍卖纠纷案件,客观公正评判, 给予法律支援,维护会员正当权益。 (五) 紧密与立法机构与行政部门沟通,推动我省制定拍卖业规范 发展的法律法规。
湖南省拍协创先争优部职责 (一) 制定届期创先争优规划,安排年度计划。 (二) 完善年度评先选优指标体系,搞好一年一度的评选工作 (三)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家商务部倡导的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四) 大力宣传拍卖资质等级企业的重要意义,动员够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参评,并做好初审与核查工作。 (五)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介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掀起学先进赶优秀的热潮。 湖南省拍协教育培训部职责 (一) 制定届期培训规划,安排年度培训计划。 (二) 办好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 (三) 努力完成一年一度的拍卖师继续教育任务,使拍卖师顺利年检。 (四) 适度开展高管人员、业务骨干、资质等级企业填报员、统计员、通讯员等各类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提高拍卖员工的整体素质。 (五)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湖南省拍协行业自律部职责 (一)本部的宗旨是以《拍卖法》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拍协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若干规定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会员单位与拍卖师实行自律监督和检查,推动拍卖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检查与督促会员单位与拍卖师严格执行《湖南-拍卖行业自律公约》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并适时制定新的行规行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业规范,防止不正当竞争,自觉抵制各种暗箱操作。 (三)接受会员单位和拍卖师的申诉与被申诉,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矛盾。 (四)接受业内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工作,提出书面报告及处理建议。 (五)督促拍卖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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