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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的通知湘拍协[2007]30号文件时间:2007-10-23 有关拍卖企业和拍卖师: 据关于拍卖师管理的有关规定,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有效期已满一年的拍卖师应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范围 2007年下半年应参加年检的拍卖师包括: 第三期(030291-030563) 第六期(0601110-0601674) 第八期(0801972-0802294) 第十期(1002616-1002966) 第十二期(1200001-1200471第十四期(1400001-1400289) 第十六期(1600001-1600488第十七期(1700001-1700950) 第十八期(1800001-1800988) 由于今年中拍协未有安排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上述9期拍卖师年检可暂时在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下正常进行。 二、年检材料 按照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的规定,今年我省拍卖师还是采用书面年检方式。请上述9期拍卖师应按照《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程序》(中拍协字[2005]第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在2007年11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拍协进行初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 3、提交拍卖案例分析文章一篇; 4、年检费10元。 其中第3、12期拍卖师已执业五年期满,应换发新证并进行年检,除提交上述年检材料外,还应缴2寸免冠近照2张及新证书工本费10元。 省拍协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2院四办公楼101室。 电话/传真:0731-2212852。 联系人:陈小桥 何国标。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07年10月23日 |